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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好像連續幾篇都是電影文,怎麼換我發了瘋似的在看電影了呢,應該是受到一些刺激了吧!這部片也出了好一陣子,只是直到現在才看,我想,應該也雷不到什麼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對於Rambo的印象要追溯到國小三年級,那時家裏新買了電腦,還是個很稀奇的東西,在成堆的5吋大片磁碟之中,有一片就是Rambo的遊戲。這款遊戲其實很單調,而且我很難從大格子的圖案之中聯想到拳四郎一般的男人,充其量就那張象徵血量的大頭圖,那種粗曠的樣子有點像而已。除了遊戲之外,就剩下一個綁著紅色頭帶的捲髮肌肉男,手持大槍,然後肩膀到腰際之間斜掛一圈子彈,相信很多上了年紀的人都很清楚,現在否認已經來不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這部片的主角還是史特龍,好像也只有他能演Rambo了吧,不然叫巨石強森來演看看會是什麼樣子呢。Rambo似乎只適合放在戰場,他選擇了戰亂的緬甸南部,抓蛇維生。一群光鮮的上流份子找上了他,請Rambo帶領他們沿著河流到北部戰區,好讓他們進行人道救援。雖然在片中他們相當驕傲,但不得不說真的這樣的人很珍貴,現實中遊戲規則並不是這樣,人道的關懷精神必須建築在多年的富足和平上面,至於純粹的戰亂絕非這樣的環境,他們不會覺得可貴,只會滿懷惡意的吞掉這些良善,我想Rambo也不能懂得這樣的精神,他的作法更加實際,請他們帶著槍去改變環境。

        劇情上面,其實也沒那麼重要,Rambo是英雄角色,只需要安排夠多的壞人給他殺就行了。這次Rambo不同以往,他帶著一個經驗豐富的小隊去救人,只是小隊成員除了一個帥氣的狙擊手和耍嘴皮子的大叔以外,其餘登場機會並不多,就是點綴他們的協同作戰,拯救人質。片中也強化了緬甸軍隊的殘暴,虐殺當地百姓,整部片是肢體橫飛,鮮血四濺,尤其Rambo所到之處更是屍橫遍野,沒幾個完整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後要給這部片下個總結吧,我應該沒看過一二三啦,或是看過已經忘了,這部片其實看Rambo殺起來還挺痛快的,像是開了金手指的第一人稱射擊遊戲,最後一個五零機槍掃起來更是威,掃到人都斷成好幾節...只是似乎有點過於血腥暴力,角色個性不夠鮮明,而且兒童不宜,我居然是睡前看這片,只能說是自作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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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kwan02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